驚傳外遇而婚變嗎?除訴請和妻子藍婉綺離婚,張更指控藍偷走他名下存款610萬元!今日出刊的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雙方各自出庭時質疑對方外遇,藍女堅稱用錢都經過丈夫同意,並提出單據證明,610萬都用在3個小孩的生活教育費,六、七個月就花完了,張乙濤則表示每月開銷僅需15萬元,但卻提不出證明。
近幾年離婚率居高不下,可能是個性不合、伴侶不忠、金錢觀不同,或是對彼此失去感覺等原因分開,但江蘇省一對小夫妻決定離婚的理由之一是,雙方對食物口味的鹹淡喜好不同,而且結婚才短短3天便申請離婚,胡鬧的行徑讓當地員警直搖頭。根據陸媒報導,今年才21的歲小娟(化名)為山東人,去年到江蘇打工時與相識。
檢方調查,去年初李小姐得知鄧姓閨密的林姓老公常背著閨密講電話,2人討論後懷疑林老公外遇,規劃人妻復仇記,跟蹤林男,準備來個抓姦在床。今年2月下午,鄧女跟蹤老公的車子,發現他載著1名女子進入摩鐵,及CALL閨密來幫忙抓姦,2人會合後報警衝入摩鐵房間,果然逮著林男與小三慌張地躺在床上,僅用浴巾裹身。
英國45歲女子穆赫蘭與丈夫育有一名8歲幼兒,原本過著幸福家庭生活的她,卻因結褵15年的丈夫Kev與鄰居發生外遇,婚姻面臨重大考驗,最終穆赫蘭選擇繼續和丈夫生活,但規定他只能睡在沙發上,雙方過著「無性婚姻」,為何不肯離婚?穆赫蘭說,雖然已不再深愛Kev,但她也不允許Kev被其他女人占有。
新竹張姓女子懷疑林姓老公有外遇,苦沒抓到小三,林男卻藉故亂發脾氣、甚至脅迫要對女兒不利,逼她離婚,結果離婚後她才發現老公外遇對象的孩子,憤而提起民、刑事告訴復仇,法官依通姦罪對張男判刑3月,另判賠償張女30萬元。林男則說,結婚6年以來,妻子待在娘家時間超過一半,長期未履行夫妻同居義務。
現今社會兩性關係開放,導致外遇通姦頻傳,在沒有協助下抓姦下,時常犯下沒正確蒐證或簽訂協議書、悔過書的小毛病,讓自己權益在法律上喪失。在此案件中谷男外遇為了求和解,和妻子簽訂離婚協議書、悔過書,在法庭上這些協議書、悔過書成為無法辯解的鐵證,讓谷妻能在法律上保障該有的權益。
提高警覺心 預防另一半外遇在外遇頻傳的現代社會,時常聽見另一半突然性的加班、應酬等突發事情,剛開始無知的我們會認為這類事情在現今社會是正常會發生的事,就不疑有他,當我們警覺性降低時,相對另一半外遇的藉口就會越變越多,等到外遇事件爆發時,即使內心多麼希望那不是真的,但事實已經擺在眼前
一名離婚的郭姓計程車運將,去年因為假冒廣告大亨,誘騙未成年的高中美少女上床,被法院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判刑6年。合法徵信社的業者表示,法律上常見的仙人跳,經常發生在單身身份的人身上,自己與對方發生了性行為後,被對方提告性侵,才發覺自己被仙人跳,但在發生關係時,開始都會有些蛛絲馬跡。
地院調查,詹姓女子與黃姓男子相識僅數個月就決定攜手一生登記結婚,原本要補辦婚宴,但詹女指控說,登記才10天就與黃男為了宴客細節、婚後住哪裡而爭吵,跟男方的親友也出現摩擦,她為此離家,在婚宴前2天返家時,丈夫竟把門鎖換掉了。詹女抱怨說,她當時在門口打了數小時的電話,黃男關機不回應。
張姓女子指控,羅姓女子與她的蔡姓丈夫外遇,還發曖昧電子郵件給蔡男,約蔡男一起做春夢爽一下,控告羅姓女子通姦並求償60萬元,在兩性關係開放的社會中,外遇通姦已經是時常發生的事,在沒有協助下抓姦,時常犯下一些容易觸犯法律的小毛病,建議您在蒐證時。仍可上訴,案發後,張女已與夫離婚。
北市一名經商有成的陳姓男子,因與妻子間感情不睦,深夜邀約已婚李姓女友人出外談心、吐苦水,倆人最後就在停車場偷歡搞起車震。去年5月,陳男瞞著妻子開車載李女到北市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談心,開心約會的倆人完全不知已遭張妻委託的徵信業者跟拍,以為無人知曉,另外李女丈夫也發現妻子外遇。
由於林男與小三發生婚外情生女,元配控告他妨害婚姻,遭判刑3個月。而林男也坦承他與小三是在仍有婚姻關係下發生婚外情。而小三在刑事偵查時,坦承離婚前就與對方外遇偷情,甚至在慶祝林男生日時嘿咻,事後還生了一個女兒。法官認,林男是張女的丈夫,但林卻在婚姻期間與蔡女發生婚外情。
台東一名人妻才結婚十四天就帶小王回家,穿薄紗與全裸小王共處一室,丈夫返家發現妻子外遇憤而提告,兩天後將在房內蒐集的衛生紙、衣物等證物交給警方,衛生紙雖驗出人妻和小王的DNA,但人妻辯稱拿衛生紙擦拭下體後,又被小王拿去自慰。因抓姦時沒有警方在場,且兩天才交出證物,無法證明通姦,日前判決人妻無罪。
一名李姓婦人前年與羅姓男子搞外遇,兩人多次共赴摩鐵偷歡,性交過程還被羅男用自己手機錄影。但前年底李女提議分手引起羅男不悅,竟陸續在臉書或LINE上發送「一部影片被我轉賣好幾手突然覺得我好賤啊」及「會怕為何還要這樣做?」、「對得起我跟他?」、「謊言跟藉口不會太假嗎?」
沒想到李男外遇,遭李妻和高男聯手抓姦在床,李男懷疑妻子和高男有一腿,在高男座車偷裝GPS追蹤器,也發現妻子曾和高男一前一後進入汽車旅館,檢方調查,李男和高男原是大學時期死黨,畢業後合夥開公司,但李妻前年發現丈夫行跡詭異,找高男一起抓姦。
廖男在4年前與曹女結婚,曹女婚後外遇,雙方80天後就離異,隨後廖男與曹女的妹妹結婚,但廖男仍與前妻過從甚密,天亮後曹姓姊妹主動向警方報案,警方趕抵後發現廖男已死亡多時,身體僵硬,房間內血跡斑斑,警方她們帶回警局偵訊,曹姓前妻對於作案過程坦承不諱,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。
陳男到案否認知悉黃女已婚身分,辯稱黃女說她已經離婚,1人照顧1女,目前與男友住一起,但男友有暴力傾向.......,他對黃女的遭遇感到不捨,才起愛意。但法官勘驗黃女離婚當天傳給陳男的訊息,徵信社抓姦發現黃女留言告訴陳男「你要幫我找套房…,他不管我們的事,我跟他離婚了。」
一名在大學任職的上校男性教官,其陳姓妻子二○一一年擔任士官時,巧遇丈夫軍中學長、在中部新訓中心擔任政戰主任的劉姓已婚上校,曾交往過的兩人,重逢後恢復聯絡,陳女從軍中退伍後,多次到中部與政戰主任幽會。法官審理後認為,陳女與政戰主任各有配偶,卻無視雙方都有婚姻,且政戰主任岳父也指證。
結婚十一年的張姓人妻說,外籍丈夫常以經商為由出國或外宿,也藉口生意沒進展、需進貨,向她父母及阿姨借款超過百萬元,但對方從不給家用,也沒還錢。她指控,丈夫沒陪同產檢,生產陣痛時也電話不斷,她發現丈夫與人講電話口吻親密,查訪發現丈夫和謝姓「小三」交往十年、住在謝女桃園租屋處。
一名在科技業上班的吳姓婦人,因為免疫系統出問題,得了急性瀰漫性腦炎,類固醇治療後沒恢復,得像植物人一樣,臥病在床,先生前年找來外籍女看護,卻和對方發生婚外情,法官調查,發現男子外遇再先,過失較大,違背夫妻的忠貞義務,判不准離婚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