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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傳訊息害離婚,小王判賠8萬
Posted on 2019-06-28

分類:真實案例

 

台中一名陳姓男子愛上黃姓人妻,去年2月每晚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與黃女曖昧對話,包括「愈愛你愈無法忍受你身邊有人,我每晚都好難熬」、「想你,愛你」,黃女的謝姓丈夫發現訊息內容,一度氣到企圖尋短,所幸獲救。謝男與黃女離婚後,向陳男請求精神損害賠償。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與黃女的曖昧傳訊,已破壞謝男婚姻幸福,今判陳男應賠謝男8萬元。仍可上訴。 https://twdetective.com/scoutnew-22.html

判決指出,謝男與黃女結婚7年,育有2名女兒。去年初黃女愛上離婚的陳男,2人常在半夜互傳曖昧訊息。去年2月謝男察覺黃女的言行異常,察看妻子手機發現妻子外遇相關訊息後,氣得到大肚橋企圖跳河自殺,所幸弟弟報警救回謝男,隔天謝男、黃女便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。 

陳男到案否認知悉黃女已婚身分,辯稱黃女說她已經離婚,1人照顧1女,目前與男友住一起,但男友有暴力傾向.......,他對黃女的遭遇感到不捨,才起愛意。但法官勘驗黃女離婚當天傳給陳男的訊息,徵信社抓姦發現黃女留言告訴陳男「你要幫我找套房…,他不管我們的事,我跟他離婚了。」據此認定陳男顯然知悉黃女已婚,言行已侵害謝男的配偶權,因此陳男要賠謝男8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