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求和又與小三有外遇,訴離被駁回-徵信社首選推薦大愛徵信社|合法徵信社

全臺免費諮詢專線

台北、新北、宜蘭、花蓮

0800-449-999

桃園、新竹、苗栗

0800-003-007

台中、彰化、南投

0800-756-666

雲林、嘉義、台南

0800-666-646

高雄、屏東、台東、外島

0800-525-555

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

0800-777-369
夫求和又與小三有外遇,訴離被駁回
Posted on 2019-06-28

分類:真實案例

林姓男子外遇產女惹來妻子不諒解持續分居中,要求妻子履行同居義務被拒,以惡意遺棄為由訴請離婚。林妻蒐集丈夫與小三的臉書互動,證明超過可容忍程度,主張拒絕同居有理,法官判離婚駁回。 https://www.russiamarryassociation.com/

林男與元配結婚多年。林男表示,妻子與他父母互動冷淡,因婚姻觸礁發生外遇,與小三產下一女,妻子提告妨害家庭,他和小三各被判刑3個月確定。他對這段婚外情深感悔悟,曾期待和元配破鏡重圓,近年3度寄存證信函要求元配返家履行同居義務,林妻不為所動,林認為妻子對他無夫妻情感可言,構成惡意遺棄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 

林妻則反控,丈夫與小三仍在臉書時有互動,曾在兩人的孩子照片下留言「是誰家的寶貝那麼優秀」等,小三會在孩子照片標記和林男在一起等,讓她情何以堪,無法接受丈夫與外遇女子藕斷絲連,有正當理由不盡同居義務。 

新北律師法官認為,若林男有心經營與元配婚姻生活,應努力溝通,修復、彌補因外遇造成的情感傷害;若真和小三斷絕往來,應不至於公開在臉書談話說笑、關懷外遇對象身體健康等,不顧妻子感受,婚姻產生破綻,男方可歸責程度較多,要求離婚沒理由。